据悉,该《条例》共31条,依据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遵循自然规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环节,力求务实管用,对城市排水的规划、建设、监督和管理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为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制遵循。
其中,《条例》把防治城市内涝作为重中之重,不惜利用五分之一的条文去破解“雨季看海”问题,规定政府要把排水与污水处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城市排水设施、防涝设施和维护资金的投入,加强排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内涝防治会商联动机制;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和维护运营单位要在易涝点设置强排装备,发现内涝立即强排;承担防涝排放通道的河流要制定日常、汛期、主汛期不同的水位高程方案,确保汛期排沥需要,为内涝防治建立了一套立体的保障体系。
《条例》规定城市排水坚持“雨污分流”原则,用水部位都要设置污水管道,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污水管与雨水管连接;污水处理厂应当保证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排放不达标污水;积极发展再生水利用产业,在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生产生活非饮用水,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据悉,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承载着卫生防疫、内涝防治、节能减排、水环境改善的基础功能,是维系一个城市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来源:964邯郸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