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起,邯郸市将开始实施《邯郸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对确保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转,防治洪涝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该《条例》共31条,《条例》把“防治城市内涝”作为重中之重,规定政府要把排水与污水处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城市排水设施、防涝设施和维护资金的投入,加强排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内涝防治会商联动机制;
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和维护运营单位要在易涝点设置强排装备,发现内涝立即强排;
承担防涝排放通道的河流要制定日常、汛期、主汛期不同的水位高程方案,确保汛期排沥需要,为内涝防治建立了一套立体的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