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为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人。今年6月9日,她外出办事乘坐丈夫卓某的汽车路过南乐县。当日该县正在西湖举办龙舟比赛,县政府对周边路段实行道路交通管制。上午10时,王丹的丈夫卓某驾驶汽车逆行驶入交通管制路段,执勤民警当即对卓某依法进行证件查验并暂扣。王丹见状急忙上前交涉,欲要回证件。遭到民警拒绝后,王丹顿时冲上来,将执勤民警袁某面部、王某右胳膊抓伤。这一举动造成大量群众围观,并导致交通拥堵,影响恶劣。
后经鉴定,受伤民警面部损伤为轻微伤。王丹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向受伤民警赔礼道歉,取得了受伤民警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