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说,联通公司两年前也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曾收取过3个月的增值业务费,最后通过“道歉”不了了之。
为此,孙先生不想再使用联通手机卡,要求联通公司赔偿手机更换费、误工费等总计900元。
据孙先生反映,10多年前,他在联通营业厅办理了一张手机卡,月租10元,平时只是打电话发短信,从未办理任何增值业务。不知什么原因,最近两个月的资费突然变为30多元,经过查询话费详单,才知道多了一项“对对碰”增值业务,每月资费15元。
“我从来没有申请过这项业务,手机也没有外借,联通公司为何要收费呢?”其实孙先生并不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怪事。早在两年前,他就曾被收取过3个月的增值业务费,每月资费15元。当时经过交涉,联通公司承认系工作人员失误所致。
孙先生认为联通公司没有征求用户意见,随意开通业务收费,而且频繁出现同样的错误,令人无法理解。
11月11日,联通公司客服部工作人员解释说,孙先生已经进行了投诉,公司出于对老用户特殊照顾,决定申请50元现金作为经济补偿,同时以话费形式退还已经收取的两个月30元资费。
对于为何无故多出一项增值业务,客服人员称“对对碰”增值业务只能由本机操作办理,联通公司无法代办,可能是用户按错了功能键,或者忘记了业务办理事宜。
昨日上午,孙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联通公司的解释和处理意见。他说自己行医20余年,很多患者已记下这个手机号,现在想更换成其它通信公司的手机卡,联通公司应该赔偿其手机费、误工费、广告费等共计900元。
律师说:
邯郸市高律师认为,如果手机用户确实不知情,联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双倍赔偿所收取的资费,也可以追加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来源:燕赵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