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日下午16时许,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鸡泽县商贸城处有一位醉酒男子在路边坐着。
大队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身着浅灰色上衣的男子在路边躺着,民警上前与该男子沟通时发现该男子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气,并时不时说着“渴了”等话语,民警从旁边超市中买来饮用水,待该男子神色稍好时,大队民警便与之沟通,了解该男子身体是否无恙,是否装有通讯工具。该男子回答称:“身体没事,手机在兜里,没力气掏出来了”。于是在巡防队员用执法记录仪拍摄下民警将其兜中手机找出,通过手机通话记录联系到了该男子的家属。
电话接通后,民警确认对方身份信息无误后,便把现场情况告知给该男子家属,并通知迅速赶来。大约10分钟左右后,该男子家属赶了过来。经了解,该男子叫王某,(26岁,鸡泽县王庄村),待民警确认该男子身体无恙后,该男子家属把该男子接回家中,并对大队民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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