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方案》要求,2016年、2017年,我市每年在南水北调集雨区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集中实施不少于500个建制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年在重点区域,集中实施不少于200个建制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将以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全省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区域为重点,以整县推进为主要方式,有计划、分期分批地组织实施,集中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饮用水、畜禽养殖污染等农村环境突出问题。优先实施南水北调集雨区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范围内889个重点“傍水”村庄的环境整治。
在生活垃圾处理上,鼓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确保村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运,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0%。
在生活污水治理上,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对城镇周边的村庄,优先选择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加快农村生活供排水、旱厕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活污水进行相对集中收集,采用适宜方式进行处理。
在畜禽养殖污染处理方面,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在饮用水源保护上,通过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清理区内企业排污口、建设水源周边截污设施、建立农村饮用水日常监测制度等措施,加强水源保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障村民喝上合格、安全的饮用水。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和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建设成果。
据市环保局初步测算,通过对160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可在重点整治区域内的村庄,形成每天定点存放、清运生活垃圾约1000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约900吨;农村生活污水得到集中收集、处理和处置,达到规定水质标准后排放;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南水北调输水工程沿线集雨区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环境隐患得到消除,水源水质安全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