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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三个身影鬼鬼祟祟,他们到底在干嘛?

来源:民生大视野编辑:保存2016-10-25 09: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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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市民张先生(化名)租住在兼庄乡,平时做汽车二手配件生意。十月二号张先生外出办事,回来后发现,放在家里的汽车灯具没了。发现灯具丢失后,张先生立即报了警。丛台区刑事侦查大队十中队的民警赶到现场进行侦查。

  他们发现,近来张先生与人无欠账纠纷,也无其他重大恩怨。那么是什么人偷窃了张先生放在家中的七只汽车前车灯,和一个放像机还有一个摄像探头呢?

  丛台区刑事侦查大队十中队副中队长 赵羿铭:我们发现家里厨房的后窗户被人打开过,窗台上有脚印,有外人从后墙翻窗户进来。

  发现了脚印后,民警便开始从厨房后窗户的位置进行调查。在查看过程中,他们发现,后窗的马路旁,安装有摄像头。通过翻看监控录,民警们发现有了重大发现。在10月2号上午9点37分,一辆银灰色五菱面包车出现在了监控画面中,9点42分,从车上下来三名男子进入到了张先生的家中。

  丛台区刑事侦查大队十中队副中队长 赵羿铭:摄像头拍下了一辆车牌号为冀J开头的五菱面包车,停在张先生的家门口,车上下来三个人,有敲门,还有往里观望的动作,时间不长,然后有往车上装东西的过程,可以确定为嫌疑车辆,嫌疑人有三个。

  民警赵羿铭说,虽然监控视频拍不是很清楚,但是依然能够辨认出这辆五菱面包车的车牌号。街道上的监控拍摄下了一辆面包车和三名嫌疑人,这无疑给破案的民警提供了很有价值的线索,那么是谁竟敢如此大胆的入室盗窃呢?

  丛台区刑事侦查大队十中队副中队长 赵羿铭:车主是沧州县谢某。发现他一号二号来过邯郸,还居住过,我们去调查发现同住的还有叫康某的,据宾馆老板回忆当时的情景,同住的是三个人。

  随后民警从户籍上调出谢某和康某的照片后,张先生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两个人曾经到过自己的家。

  丛台区刑事侦查大队十中队副中队长 赵羿铭:我们确定了康某和谢某两个人有作案嫌疑。目的性很强,家里其他东西,现金电子产品这些东西都没有丢,丢的就是旧车灯,旧的汽车配件。

  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民警赵羿铭便把康某和谢某的信息发布在了公安网,10月18号谢某被抓捕归案。据谢某交待,本来他们是想去受害人家回收旧车灯,可哪成想家里竟然没有人。于是三个人商量不能白来一趟,便产生了非分之想。至此,谢某归案,与其同犯案的康某和高某在逃。

  丛台区刑事侦查大队十中队副中队长 赵羿铭: 因为证据比较扎实,直接给康某、高某打电话,把道理给他们讲清楚,陈述利害关系。两个人经过思想斗争,在20号案发第十八天分别来到刑警大队投案自首。

  民警赵羿铭说,犯罪嫌疑人谢某、康某和高某均为沧州献县人,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民警赵羿铭介绍说,现在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以为偷盗一些二手的旧东西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他提醒说:

  丛台区刑事侦查大队十中队副中队长 赵羿铭:某些人做了违法的事情,公安机关一时没有找到你,但是你要想好纸终究保不住火,只要你做下的东西,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的,不管逃到天涯海角总会被抓获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告诫那些犯了事还没有到案的那些人,希望你们主动投案自首,能够减轻自己的罪责,争取宽大处理。

  来源:民生大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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