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10时许,胜利桥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派警指令,人民西路家具大世界门前发生了一起打架案件,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在场的被害人孙某某眼部流血。经了解后得知,孙某某和常某某同为家具大世界门口送货的务工人员,因琐事发生冲突,引发打架,常某某一拳打在孙某某的眼睛上,后逃离现场。值班民警立即将受伤的孙某某送往医院治疗,并进行伤情鉴定。孙某某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案发后,胜利桥派出所领导非常重视,迅速派员走访调查常某某踪迹,10月11日犯罪嫌疑人常某某到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常某某(男,46岁,丛台区人)供述因孙某某站在其三轮车旁边,影响三轮车进出,遂上前推搡孙某某,致使发生肢体冲突,其用拳头将孙某某眼睛打伤后逃走。因小事儿,不冷静而导致悲剧,常某某现已悔恨莫及,可现实中没有“时光机”,让人可以重新作出一次选择,现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
目前,犯罪嫌疑人常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市民:法治社会,需要人人都要有法律观念,切莫因小事儿,赌一时之气,失去理智,大打出手,在伤害别人的同时,自己也会受到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