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审问犯罪嫌疑人。图片由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提供
据了解,矿区分局指挥中心通过对案发现场的监控梳理,将锁定的犯罪嫌疑人监控截图下发辖区办案单位采取设卡盘查、重点蹲守等手段予以查控。8月25日13时10分许,矿区分局刑警七中队民警在新坡路段设卡盘查时发现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与分局天网巡查通报的犯罪嫌疑人外貌相似,就在设卡民警准备对其进行盘查时,该男子扔掉电动自行车仓皇逃窜,设卡民警立即将其控制。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姚某臣(55岁,磁县人)对自己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了其所骑的电动车即是刚于12时30分许在羊一工人村盗窃的及自今年7月份以来先后于矿区新市区、新坡镇羊一工人村、峰峰镇五矿工人村等地盗窃电动车共13辆的犯罪事实。根据该嫌疑人的交待,办案民警又追回两辆被盗电动车。
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臣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