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时的小云刚满10岁。2015年10月16日16时30分许,小云放学刚走出校门便被贾军叫住。贾军谎称其母张丽(化名)有事走不开,托自己来接小云回家。小云知道他是母亲熟识的牌友,就信以为真。贾军先以张丽在火车站附近为借口,随后改口替张丽取钱,需要绕远,便领着小云改乘出租车来到内黄县田氏乡。本想在此稍作停留,又恐此地距离安阳市区太近,遂改道至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回隆镇。
与此同时,张丽发现女儿放学后一直没有回家,便出门寻找,寻遍女儿的学校和同学家均无结果,于是报警。当晚21时许,接案民警带着张丽查看了小云所在的学校附近的监控录像,发现小云于当天17时被一中年男子领走,上了出租三轮车。张丽一眼便认出监控视频中的贾军,随后在民警的指示下联系上贾军,询问他有没有见过小云。贾军心慌之下,否认见过小云,谎称自己身在汤阴县。挂断电话,贾军转身恐吓小云,称她父母与别人打架,其母张丽被抓,其父趁乱逃跑,让她打消回家的念头,乖乖跟他出去打工挣钱。次日一早,小云被贾军带到了河北魏县。两人当晚在魏县某宾馆落脚时,被及时赶到的民警抓获,解救出了小云,才免除了一场大祸。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贾军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非法控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