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暗管渗井排污类案件
1、辛集市试炮营制革区联盛污水处理厂暗管偷排案。辛集市环保局对企业立案处罚10万元,辛集市公安局对企业负责人立案侦查,辛集市政府对网格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目前,这家污水处理厂已全面停产,正在按照环评要求拆除暗管,落实整改要求。
2、邢台市新河县超标废水渗坑偷排案。新河县城官镇政府对这家电镀厂依法彻底拆除。新河县公安局对涉案人员邢学宁予以行政拘留。
3、辛集市真旺皮革厂暗管偷排案。辛集市环保局责令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将此案移送辛集市公安局查处。这家企业负责人已被公安部门拘留。
4、衡水市景县优美家化洗涤用品厂生产废液渗井偷排案。景县环保局责令这家工厂立即停止生产,拆除设备,清除生产原料,恢复地貌;对这家企业立案处罚,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侦办。公安机关已拘留企业法人代表。
5、秦皇岛市昌黎县金华源线材有限公司渗坑排放案。昌黎县环保局会同昌黎县公安局和昌黎县朱各庄镇政府查封这家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昌黎县环保局已将此案移送昌黎县公安局立案侦办,公安部门对涉案的5名直接责任人行政拘留,并提起行政诉讼。
4起案件涉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6、衡水市安平县滹沱河倾倒废液案。经立案侦查已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扣留涉案罐车两辆。此案已被公安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正在进一步侦办。
7、石家庄市深泽县王壮虎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经立案侦查,已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查扣自制罐车两辆,查封废酸40余吨。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司法部门正在继续侦办中。
8、衡水市开发区衡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规范处置危险废物案。环保部门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12万元罚款。开发区公安分局控制了相关人员。
9、邢台市临西县河西镇小屯村倾倒有毒有害废水案。临西县公安局已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临西县人民检察院已提起公诉。
4起超标排放类典型案件
10、秦皇岛市海港区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案。环保部门已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这家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
11、廊坊市安次区廊坊凯发新泉水务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案。廊坊市环保局责令这家公司立即查明外排水超标原因,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废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对这家企业立案处罚220万元,并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
12、邢台市南宫市龙腾煤化工有限公司无证排污、超标排放案。2016年以来,南宫市环保局针对这家企业无组织排放、超标排放问题,多次责令改正,已累计立案处罚140万元。邢台市环保局明确要求南宫市政府责令企业停业关闭。7月6日,南宫市政府向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业通知。目前,这家企业已停产。
13、沧州市河间市正和热力有限公司锅炉超标排放案。河间市环保局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责令立即停止超标排放行为,对这家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60万元,同时启动第二次按日连续处罚程序。这家企业对两座脱硫塔进行了改造,改造后锅炉排放浓度达标。
两起未批先建无证排污案件
14、张家口市涿鹿县金地矿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未批先建案。涿鹿县环保局对企业未获得环评批复、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15万元,对擅自倾倒废石的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6万元,合计处罚21万元。
15、保定市清苑区河北晶宝新金属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案。保定市清苑区环保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12万元。
6起案件涉及非法土小企业
16、秦皇岛市卢龙县木井镇王百营户村非法塑料颗粒加工点非法排污案。卢龙县环保局按照当地政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当场拆除粉碎机、清洗机及颗粒挤压机等主要生产设备,责令不得恢复生产,并将拆除的主要设备全部暂扣。目前,这家颗粒厂已被拆除取缔。同时,卢龙县对木井镇环保站长行政警告,对木井镇主管镇长诫勉谈话。
17、廊坊市大厂县部分粉石厂非法排污案。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材料、清除产品)的要求,对3家粉石场断水、断点、拆除设备,同时对大厂县环境监察大队向污染企业通风报信人员严肃问责。
18、邯郸市磁县白灰窑非法排污案。磁县县委、县政府组织对全县所有在用、停用的非法白灰窑进行排查,彻底拆除毁闭。截至3月19日,磁县全部取缔103座非法白灰窑,同时对相关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实施了责任追究。
19、廊坊市三河市东部山区石料厂非法盗采污染环境案。三河市对排查出的非法石料厂全部取缔,并制订专门方案,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20、张家口市怀安县左卫镇胡家屯村石料粉碎厂粉尘污染案。怀安县环保局分别对3家企业处以8万元罚款,责令胡家屯石料矿严格落实环评防尘措施要求,未整改到位不得开工生产,责令荆海石料厂和景会文石料厂停止生产,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不得开工生产。
21、邯郸市魏县、大名县小化工企业污染案。5家非法生产企业位于魏县与大名县、河南省南乐县交界处。目前,上述非法企业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