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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一女子获得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邯郸广电网编辑:滴溚雨2016-08-11 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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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孙女士因丈夫家庭暴力向邯山区妇联求助,在了解到孙女士的困境后,邯山区妇联立即联系邯郸市妇联,邯郸市妇联当天指派河北十力巾帼律师志愿者闫冠英律师和侯静律师跟进此案,并根据孙女士提出的诉讼请求向邯山区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于8月1日获得法院支持。这是邯郸市发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结婚后我们夫妻就摩擦不断。有孩子后,他不光打我,连孩子都打。我要离婚,我和孩子实在是被打怕了,我们都不想和何某(孙女士丈夫)一起住。”孙女士哭诉着。孙女士称,一家人住在邯山区,婚后夫妻时有矛盾出现,自己曾多次遭受家暴。今年7月初,孙女士向公安部门报警称,自己和孩子遭受丈夫不同程度的殴打,为此,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何某处以五日拘留。孙女士说,虽然她已提出离婚诉讼,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自己和孩子还得与何某一起居住,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为了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孙女士来到妇联咨询。妇联工作人员及律师为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于是,孙女士委托代理律师向邯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8月1日,邯山区法院审查认为,孙女士的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发出“人身保护令”的条件,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作出了相关裁定。

  根据裁定内容,明确了“人身安全”保护事项:禁止被申请人何某对申请人孙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何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孙某及其子女;责令被申请人何某迁出原告孙某的住所。若何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视情节轻重,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 “保护令”有效期为六个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据巾帼律师志愿者闫冠英介绍,《反家庭暴力法》的颁布实施旨在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一种临时性司法救济措施,虽不能彻底消除家庭暴力,但为大多数遭受家暴的妇女和儿童提供了必要的紧急避险帮助,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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