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晚21时50分,磁县交警大队林坦中队民警在执行勤务中,对一辆车牌号为京N011XX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该车司乘人员三人,驾驶员肖某某(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人),副驾驶乘坐人周某某(江西省抚州市人),后排乘坐人员陈某某(江西省抚州市人),该车后排座椅上全部都是铜器佛像,其中两名乘坐人员神情恍惚,非常可疑,民警认真核对每名人员信息,经网上对比查询,系统提示陈某某具有吸毒史。
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全面彻查,并对该车三名司乘人员做了尿检,检验结果两名乘坐人员为阳性。最终,经过细致盘问,确定核实周某某、陈某某确系吸毒人员,周某某、陈某某对其吸毒事情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已转交磁县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