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是办理孩子入学的季节,租住在邯山区怀幼街23号家属院的进城务工人员万铁柱愁眉不展,一方面校方要求孩子入学,必须在租住地派出所开出居住证明;另一方面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不用开证明,这使万铁柱在为女儿办理入学手续时陷入“尴尬”。
8月7日,愁眉苦脸的万铁柱来到本报,向记者诉说了一肚子苦恼。万铁柱说,他是峰峰矿区的一名下岗工人,2007年,为了生活,妻子带着一儿一女来到市里打工,他在小商品城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一家人一直租住在邯山区怀幼街23号家属院。万铁柱的女儿12岁,今年小学毕业要迈入中学的大门,被划分到市第十二中学。按照学校的规定,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需持有户口本、父母双方务工证明、辖区派出所居住证明。
为了给孩子办理上学手续,7月3日上午,万铁柱来到邯山区陵园路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工作人员给开一份居住证明,派出所工作人员指着墙上的条款说,按上面的规定,准备齐全材料才能开证明。当天下午,万铁柱在邯山区街道办事处陵北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以证明其现租住在怀幼街23号院。随后,万铁柱兴冲冲地拿着居委会出具的社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房租协议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来到了陵园路派出所。万铁柱掏出身份证,满以为能办理居住证明时,派出所工作人员看到他的户口所在地是峰峰矿区时,却说办不了居住证明。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峰峰矿区与邯山区、丛台区一样都是邯郸市主城区,孩子上学不用办居住证明。没办法,万铁柱又去市第十二中学询问到底用不用开居住证明,由于学校里已经放假,找不着人。一直到8月6日,万铁柱才找到十二中学校招生办,招生办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进城务工子女没有居住证明,学生的资料审核过不去,孩子可能无法入学。8月6日下午,万铁柱来到邯山区公安分局户籍室询问此事,得到了与陵园路派出所一样的答复。
8月7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陵园路派出所刘所长,刘所长说不用办理居住证明,具体的政策,让派出所的内勤给解释清楚。在记者要求下,刘所长答应星期一让内勤给记者回电话解释清楚。8月8日,陵园路派出所一位姓程的内勤告诉记者,根据邯郸市公安局关于办理居住证明的通告,市内三区、开发区、马头与峰峰矿区属于市内户口,不用办理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