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大名治安大队经5个多月的不懈努力,破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某。
2月24日,大名县局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徐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于2015年4月10日在河北省大名县工商局注册成立“大名县某某服装门市”,雇佣王某英、邓某兰等35名工人在该工厂内分别负责机工、缝纫、打包、装卸等工作,徐某某于2015年12月底离开大名县后,共拖欠工人王某英、邓某兰等35人2015年12月份工资共计58662元。经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于2月4日对徐某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该徐仍拒不支付所拖欠工人工资,且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公安局移送案件时,徐某某本人已逃匿不知去向。治安大队依法立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7月18日,获悉徐某某已被浙江省仙居县公安局抓获,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即安排民警前往将徐某某带回。经审,徐某某对自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8月3日,治安大队将追回的58662元工资全部发放到工人手中,拿到血汗钱的工人对办案民警感激连连,并于当日下午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