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邯郸市环保局获悉,在汛期期间,疑似有不法之徒向临漳县民有北干渠倾倒危废物,发现这一情况后,邯郸市环保局会同临漳县政府快速妥善处置了民有北干渠水污染事件,确保水体对人畜不会造成伤害。
据邯郸市环保局环境督查中心主任罗俊杰介绍,7月24日,临漳县环保局发现境内民有北干渠疑似有污染,水体呈黑红色,有较浓的刺鼻气味,污染深度约10厘米-15厘米,长度约2公里,并发现死鱼现象。
发现此情况后,临漳县立即向邯郸市政府报告,并电话向邯郸市环保局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中心报告。同时,临漳县政府果断采取应急措施,指挥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截流、封堵。一是立即对渠内污染水体进行截流,防止流入下游;二是县环保局对污染水质进行了取样,及时送达市环保部门检验;三是县公安、环保、水利部门迅速进行调查;四是及时通知沿途乡镇做好防范工作,沿岸巡查;五是发布通告,通知沿途村庄村民远离渠岸,严禁捕食渠中鱼类。
邯郸市环保局接到电话报告后,应急中心工作人员1小时即赶到现场,并及时调度应急专家,与临漳县环保、公安、水利等部门沿渠巡查,积极向群众走访。通过走访排查,在民有北干渠高铁桥下发现倾倒危废痕迹,现场有少量黑色粘液,并有挥发性刺鼻气味。通过对比观察,初步确定有不法之徒故意向水体倾倒危废,利用汛期雨水较大的时机掩盖罪证。邯郸市环境监测站接到水样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以最快速度进行了化验。化验结果显示:水体中的主要特征污染物为挥发酚和COD(化学需氧量)。邯郸市环保应急专家到现场进一步进行实地勘察,积极探讨研究应对措施和处理方法。
当晚,临漳县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迅速召集分管县领导和县委办、政府办、环保局、水利局、公安局、卫生局、县医院、宣传部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沿途乡镇党委书记,会同邯郸市环保应急专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民有北干渠污染水体处理措施。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后,按照专家建议,临漳县连夜安排县环保局和沿途乡镇对民有北干渠已截流污染水体进行净化处理,对沉淀污泥进行妥善处置。
截至记者发稿时,公安部门正在加快污染案件的侦破,严查重处不法之徒。(记者李辉通讯员冯涛刘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