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鸡泽县看守所内,鸡泽县柳林口村的李某某面对民警的提审,对自己酒后持刀威胁民警的行为后悔不已。
7月22日,鸡泽县双塔镇部分地区发生洪灾,前方正在紧张的抗洪抢险,封堵决口。鸡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曹庄公路巡警中队的民警和县委政法委、乡镇干部一起在通过抢险现场的柳林口村路段执勤。13时许,从东向西驶来一辆汽车。民警将该车拦下,告知其前方正在抢险,暂时只允许抢险车辆通行,让其从其他路段绕行。小伙子不听劝阻,擦着乡镇干部的腿硬往前开。民警再次把其拦下,对其进行了训诫。小伙子驾车调头离开,十多分钟后,不伙子再次驾车返回,这次他下车手持一把剪刀威胁辱骂民警,其妻子从车上下来辱骂民警。正在附近执勤的县公安局民警赶来,合力将他们制服。
小伙子和其妻子被带回县公安局后,经讯问,小伙子叫李某某,34岁,双塔镇柳林口村村民。当天中午他喝了酒,他对自己酒后驾车欲闯卡口,与抗洪抢险值班人员发生争执,并手持剪刀辱骂威胁民警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某已因涉嫌妨碍公务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妻子因违法治安管理被行政拘留。(伊瑞科 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