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日凌晨,一名男性犯罪嫌疑人驾驶灰色北斗星汽车,行驶在成安县某村北侧进村路上,利用在路面上撒多包图钉,扎破电动车轮胎方法,抢劫女受害人张某,并将张某腿部打伤。之后,又在此处利用同样方法继续抢劫另一女受害人王某,将王某提包抢走,包内有手机和现金等物品。
该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继续驾驶汽车由东向西到另一村庄小学门前,将骑电动车下夜班回家的该村女子李某逼停,并强行绑架到车内,向该女子家属发送银行卡号索要现金10000元。嫌疑人将李某带至魏县,把李某身体多处刺伤丢弃到郊外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当地警方刑侦技术人员连夜开展现场勘查,成功在嫌疑人接触物品上提取到嫌疑人的指纹。办案技术员及时将该枚指纹编辑入库,最终比中嫌疑人为赵某(男,28岁,成安县人)。7月4日,该案比对结果上报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经资料科复核后确认比对无误。
办案单位获取鉴定结果后,在对犯罪嫌疑人赵某实施追捕的同时,正面接触赵某亲属开展政策劝降。在强大的抓捕压力及政策攻势下,7月13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赵某主动到当地警方投案自首。经审讯,赵某供述了7月2日凌晨,其酒后驾车窜至成安县某村,先后抢劫女受害人张某、王某之后,又在另一村庄小学门前绑架女受害人李某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