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做完前列腺增生手术没几天,又被医生告知是前列腺癌,还要继续手术治疗!”
邯郸武安市78岁的马强(化名)因为排尿不畅住进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没成想一周时间稀里糊涂做了两次手术,多花冤枉钱不说,身心还受到严重创伤。
年迈体弱的老人为何手术后才得知自己是癌症呢?医院称术前就已向患者家属透露了可能为“癌症”,对方也签字同意手术治疗方案。
而患者家属认为医院为了“创收”,术前故意隐瞒“癌症”病情,将手术分为两次从中获利。年仅八旬的马强老人情急之下还向党保证,自己没有撒谎!
八旬老人一周连做两次手术
据马强家属介绍,老爷子因为患有排尿困难、下腹部憋胀等症状,于5月18日住进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经过各项检查,老人入院后被诊断为前列腺增生、高血压病、脑梗塞等病。
5月24日,由邯郸市中心医院专家张某“主刀”,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师王某担任助手,马强在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了“前列腺增生”电切术。
让患者和家属没有想到的是,手术后过了两三天,病理显示为“前列腺中分化腺癌”。医生称患者年龄大,体质差,无法进行前列腺癌根治术,而口服治疗前列腺癌药物会出现恶心、呕吐现象,遂进行双侧睾丸白膜下切除手术。
5月31日,78岁的马强因患“前列腺癌”再次走上手术台,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其进行了“双侧睾丸白膜下切除”手术。
患者家属称医院为“挣钱”故意隐瞒病情
据马强的妻子李女士介绍,马强排尿不畅已有多年,曾在武安市另外一家医院做过前列腺增生手术,效果不错。但这次在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万万没想到术后竟是“前列腺癌”。
李女士说,第一次手术前,医生从未向她透露相关“癌症”的信息,只是说“前列腺增生”,需要手术治疗。
在5月24日的第一次手术同意书上,术前诊断一栏明确注明着“前列腺增生”,根本没有“前列腺癌”字样。
到了5月31日,第二次手术同意书上面,术前诊断一栏变成了“前列腺癌”。
“如果手术前就知道有可能是癌症,我们一家人肯定会商量哪家医院更合适,哪种治疗方案更安全…….”马强的儿子气愤地说,医院很可能怕我们选择别的医院就医,故意隐瞒病情,让老爷子“遭罪”连做两次手术。
医院称“手术同意书”就是证据
那么,医院在马强第一次术前是否已检查出“前列腺癌”迹象?
邯郸市中心医院专家张某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提供的化验单,“PSA”(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数值为12.5,由此可以推测患者马强很可能患有前列腺癌。
张专家说,他在第一次手术前已将这一重要“信息”告诉了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患者的住院医师称已告知了患者家属,而且患者家属也同意先做前列腺增生手术,待术后病理确认癌症后再做进一步治疗。
另外,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泌尿外科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他们经过调查,住院医师在第一次手术前已将“癌症”迹象告知患者家属,在第一次手术同意书中也明确标明了“术后病理‘示’前列腺癌,需进一步治疗”。
这位负责人认为,“手术同意书”就是直接证据,如果患者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律师点评:医院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
邯郸市一位律师指出,如果医院在手术前已将“癌症病情”告知了家属,则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手术同意书”只是证据的一部分,具体要看上面的内容是否能够明确显示患者的详细病情。
据患者的家人介绍,他们已将相关情况反应到了当地信访部门。(完)
来源:燕赵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