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网友程女士通过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咨询,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工作人员退休后能否折算工龄,折算工龄是否纳入缴费年限、计算退休待遇。对此,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复称: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退休后折算工龄政策已经取消。
据程女士介绍,她是邯郸武安市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今年46岁,1988年至2015年一直从事与焦化化产有关的特殊工种工作。“去年9月份按照规定我办理了提前退休,可是退休后一直没有给我加工龄,难道是政策已经取消了?”程女士说。
针对程女士的情况,记者联系了邯郸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其工作人员表示,邯郸市从1994年10月31日起,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退休后折算工龄的政策已经取消。目前政策上对于特殊工种的待遇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可以享受提前退休,二是增发待遇。1994年10月31日以前曾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以上、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以上,在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3%。1994年10月31日新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工作人员说:“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退休后折算工龄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已经取消,所以程女士不能折算工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