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通报7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1、邱县新马头镇雨庄原村党支部书记路景军截留涉农资金等问题。路景军在统计上报本村2014年种棉补贴面积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虚报16.2亩棉花补贴面积,骗取棉花补贴款2656.8元,给予路景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复兴区老干局原副科级干部巩金泽参与经商办企业问题。巩金泽于2009年10月、2010年8月,分别以个人名义在2家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等职务,违反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给予巩金泽党内警告处分。
3、邯山区北张庄镇土地管理所负责人朱明、西孙庄村党支部书记郭丰军、村委主任杜连军等人违规出让土地的问题。朱明作为北张庄镇土地管理和监管的负责人,在绿源公司非法占地问题上制止不力,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负有领导责任。郭丰军作为西孙庄村党支部书记、杜连军作为西孙庄村委会主任,在绿源公司非法占地问题上,未及时进行有效制止,造成绿源公司非法占地事实形成,导致村民上访等,造成不良影响。经邯山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明停职检查十五天,给予郭丰军、杜连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魏县南双庙派出所协勤员李双梅乱收费问题。南双庙乡派出所协勤员李双梅利用管理户口之便,违规收取群众下户口费用700元,属于乱收费行为,给予李双梅辞退处理。
5、肥乡县肥乡镇卫生院张维民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2月26日下午,张维民在上班期间不在工作状态,在床上躺着玩手机,造成了较坏影响,给予张维民行政警告处分。
6、成安县漳河店镇西马村干部套取棉花种植补贴款问题。2016年1月漳河店镇西马村村委主任张保章伪造虚假租地协议,虚报棉花种植面积41亩,套取棉花种植补贴款6724元;副支书秦建民伪造虚假租地协议,虚报棉花种植面积24亩,套取棉花种植补贴款3936元;李刚岭伪造虚假租地协议,虚报棉花种植面积35亩,套取棉花种植补贴款5740元,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分别给予张保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秦建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刚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大名县孙甘店乡西劝庄村党支部书记张占英违规收费案。2016年1月,孙甘店乡西劝庄村进行土地确权登记时,该村召开党支部会,党支部书记张占英提议对土地确权登记户每户收取10元,共收取150户计1500元,直接用于支付李某山等四人填写土地确权表等务工补贴900元、饭费600元,以上收支均未入村账,给予张占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