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4月17日成安县公安局成安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说自己电动自行车在小区楼下被盗,便利用视频截取盗窃嫌疑人头像,在城区各小区广泛张贴,发布治安预警,提醒群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见到此人即刻报警。
5月3日,当嫌疑人王玉某(女,29岁,河南省沈丘县留福镇人)遛到某小区伺机作案时,被治安积极分子发现,便悄悄跟踪她,等她盗得一辆电动车逃离经过门岗时,喊保安一起将其拦住,并迅速报警。
经询问,该王玉某自4月17日起,在邯郸市区、成安县、魏县各生活小区、沿街店面门口共盗窃电动自行车40余辆。并供出了替其销售赃物的袁某(男,24岁,临漳县西羊羔乡人,2010年因盗窃被判刑一年零3个月)、购买赃物的王某(男,31岁,魏县双井镇人)以及他们在邯郸、成安、魏县租赁的藏匿赃物的场地。民警在这三处租赁场所共提取15辆电动自行车。
经过民警这些天紧锣密鼓的调查取证工作,已查实被盗电动自行车案件15起。三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将继续扩大战果,对王玉某供述的其它盗窃案件进行逐一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