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下午16点多,广平县巡警三中队民警杨建强、王航航巡逻至该县锦泰路与234省道交叉口的大桥上时,看到一辆白色东风标致停在桥上,当时来往的大货车比较多,情况十分危险。桥墩上面还坐着一名男子,神色有些不对,河里的水也比较深,民警担心他一不小心会出现意外。随即慢慢接近他,闻到这名男子身上有很大的酒气,只听见他说:“我不想活了,活着没意思”,民警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儿,但仍旧装作轻松的样子和对方聊天,并让他下来聊聊。在对方转身的一瞬间,民警迅速抓了对方的手臂将他拽了下来。
经了解得知,此人叫李某某,46岁,大名县王村乡西安村人。经营着一家花篮厂,做生意被骗了17万元,一时想不开,中午喝了酒后来到广平,给家人打了一个电话说不想活了,然后把手机关了准备跳河自杀,幸好遇到巡逻的民警将其救下。随后,民警用与其家人取得联系,等他的家人来到后将李俊喜交给他的家人,并一再交代他的家人将他照看好,以免再次发生意外。
第二天,民警又与李某某的家人取得了联系,得知其目前情绪良好,并对民警的救命之恩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