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民办学校:
近年来,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严格禁止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2016年4月30日,育华中学违反有关规定以招生咨询会的形式变相组织招生考试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
鉴于育华中学已经违反了国家、省、市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市教育局对育华中学提出如下处理意见:对育华中学以招生咨询会的形式变相组织招生考试情况全市通报批评;约谈育华中学校长,责令育华中学做出深刻检查;责令育华中学对违规组织招生考试情况进行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引以为戒,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严格学校的招生秩序和行为。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公办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政策,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招生时间内开展招生工作。民办学校要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制定本校的招生录取方案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严格按照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将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检查,对于出现的违规招生、提前招生等行为从重严肃处理。
邯郸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