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4月25日18时30分许,高女士带着自己12岁的女儿到大名府路中段某银行自助取款机处办理业务,小女孩便在自助取款机房间内玩耍,当她一只手挨着自助取款机的大门(玻璃门)的把手(金属制),另一只手挨着自助取款机隔断防盗门(玻璃门制,周围由金属包裹)的边时,刹那间危险发生了,小女孩因右胳膊特别疼痛而大声喊了起来。正在自助取款机上操作的高女士听见女儿的喊声立即将银行卡取出,转身看到女儿用左手捂着另一只胳膊的手腕处痛苦地哭着。高女士了解情况后,立即拨打该银行的人工客服,但是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办法。无奈之下,高女士向警方求助。
该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二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崔副大队长立即带领民警赶往现场。高女士向民警说明详细情况,崔副大队长在现场模仿小女孩的动作,果然一股“强烈”的电流冲击到身上。民警联系到该银行的一名负责人郭某,郭某带领工作人员陆续赶到现场。听闻民警的讲述后,一名工作人员面带怀疑也在现场模仿了小女孩的动作。倏忽之间,工作人员发出了惊叹声。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的现场模仿结果都证明了有触电的危险。在民警的劝说下,一组民警陪同高女士及其女儿先去医院让医生诊治,另一组民警继续和银行方面沟通协商。
经过医生诊断确定,小女孩的右胳膊外手臂处骨折。高女士要求银行方面支付医药费和后续治疗费用。银行方面称此事发生纯属意外,以前从未发生过类似事件,需要由省级相关部门进一步确认。但在另一组民警积极努力的调解下,银行方面愿意为小女孩支付医药费和后续治疗费用。(张大力李守庆翟晓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