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2016年“五一”、“端午”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通知》,坚决狠刹“四风”特别是隐形“四风”问题,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明确和重申了“十条禁令”要求,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接受)粽子等各种节礼、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搞奢侈享受、大吃大喝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奖金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福利;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通知》要求,各单位公务用车在“五一”、“端午”假日期间(2016年4月30日-5月2日、2016年6月9日-6月11日),须于指定地点加贴封条后统一封存,并认真填写《公车编制表》和《公车封存表》,交由本单位值班室留存备查。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积极主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结合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通知》强调,对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充分释放纠正“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同时,对于党委(党组)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不实、管不严的;纪委(纪检组)监督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隐瞒不报的,市纪委将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进行重点督查。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问责。(王丽兰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