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魏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联合魏县公安局环安大队对张二庄镇张庄屯村一家非法医疗废物收购加工摊点业主郭某某和为其提供货源的山东省济宁市张某某被魏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在魏县看守所。
4月15日,魏县环境保护局接到群众举报信息后,魏县环保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联合县公安局环安大队执法人员,对张二庄镇张庄屯村一家非法医疗废物加工摊点开展突击行动,将正在进行医疗废物交易的摊点业主郭某某和为其提供货源的山东省济宁市张某某当场抓获。经审查,业主郭某某为张二庄镇张庄屯村群众,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未办理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在一处偏僻的废弃厂房内,非法从事医疗废物加工活动;该运输车辆业主张某某系山东省济宁市人,该人多次将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废物,卖与张二庄镇张庄屯村郭某某,张某某和郭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规定。郭某某和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在魏县看守所。
对此,魏县环境保护局依据相关规定,将郭某某非法加工摊点的设备、产品、原料及张某某运输车辆查封扣押,并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联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将案件移交县公安局环安大队。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