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在团购上下单,下班后再和一两位好友逛街吃饭,成为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选择。近日,有邯郸市民向记者反映,在市内几家饭店团购用餐后,向商家索要发票成为一件难事。
上周日,市民王女士和朋友在和平路一家韩式烤肉店用餐,结账时,王女士向商家索要发票,却被告知团购不能给发票。王女士对记者说:“当时为了优惠,我在网上团购了一个烤肉店的代金券,结账时服务员说店里有规定,团购的顾客不给发票。”无独有偶,近日,市民张先生在一家饭店吃完饭后结账时,服务员甚至直接告诉他店内没有发票。
针对市民所遇到的问题,邯郸市地税局工作人员王燕表示,索要发票是每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一种消费凭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任何商家不得以团购、打折等借口拒开发票,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开具实际消费金额的发票。对于商家拒开发票,消费者可先与商家协商,若商家还是拒开,消费者可以拨打12366进行投诉,也可以向税务部门直接投诉。 记者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