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9时30分许,烟台市幸福派出所接到110报警称:有一男子在开元C区17号楼楼顶要跳楼。
接警后,幸福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在现场发现报警男子汲某(男,27岁,河北省邯郸县人)坐在该楼楼顶以跳楼相威胁讨要工程款。
因事发楼地处交通要道,当事人的行为造成了众多群众围观,见状,现场处置民警第一时间将情况向分局指挥中心反馈,并联系消防部门到现场进行增援。
期间,为了稳定其情绪,民警经多方查找才用电话联系上汲某进行劝导。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耐心说服教育,当事人汲某最终被成功规劝下楼。
因汲某的行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记者 侯嘉伟 实习生 杨玉萍 通讯员 周福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