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这698个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计划投资43.8亿元。项目完工后,预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分别削减22523吨、1969吨、11815吨、347吨、16920吨、198吨。项目包括实施炼钢转炉一次除尘、二次除尘和高炉铁前除尘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焦炉地面除尘站、煤气净化系统升级改造,焦炉炉体无组织排放及熄焦废水深度治理,工业企业烟(粉)尘污染治理,完成57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和周边企业治理;推进主城区纵横钢铁、裕泰煤化、邯郸热电、邯钢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加强对主城区40家涉气企业治理,配套建设污染减排设施,加强厂区及周边道路环境整治,严格监管执法,有效控制环境污染。
为确保项目按时完工,污染减排重点治理项目完成情况将被纳入对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每月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将定期通报,并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曝光。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治理的,责令其停产整治,并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