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孙青)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邯郸瑞德苑小区购买住房两年多 至今没有发票”问题,邯郸县地税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回复表示:已对有关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其进行处罚。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于2013年5月购买邯郸德尔瑞德苑小区住房一套,当月缴纳首付款,2013年10月通过银行贷款交付河北德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提前支付了公共维修基金和担保费,至今两年多了还没收到购房发票。
邯郸县地税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回复:
河北德尔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房地长不开具发票一问题情况属实,我局对问题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并对问题进行了处罚。
具体原因如下:因该单位后期销售不好,导致该项目拖欠大量工程款,无法正式竣工验收,因此无法进行面积实测,房屋面积按照预售面积销售,无法开具准确发票。该单位各项房屋款项已经按照无票销售缴纳了各项税款。
我局对该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其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