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一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行为,大家都对传销活动深恶痛绝。 4月1号,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丛台区公安局经侦队、和平派出所一举端掉了一处匿藏于我市的非法传销窝点。【民生大视野】记者随同执法人员参与了整个执法过程,接下来请看记者发回的报道。
近期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举报,反映有人在稽山新天地从事传销活动,接到线索后的第一时间,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进行秘密调查,查证在稽山新天地22层的302室的确有人从事一项名为合益鑫的传销活动。
这个名为合益鑫的民间组织从事理财活动,以发展人头的方式递增,一年半以后,能拿到361万。经过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认为该组织涉嫌传销。
经过周密部署,4月1号早上九点左右,20余名执法人员在稽山新天地附近集结准备展开收网行动。进入了稽山新天地北楼三单元22层后,执法人员发现在楼道最里面有一间办公室虚掩着门,进入房门执法人员发现这里正在进行传销活动。记者看到办公室最里面的套间内,4名传销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发展下线人员的登记工作,房间内墙壁上大大小小张贴着所谓的致富收益理念。看到执法人员,一名自称是负责人的工作人员上前辩解。自称是合益鑫项目邯郸地区负责人宣称,他们从事的并非传销活动,而是一种合法的民间理财行为,不过现场通过种种证据,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还是当场戳穿了合益鑫项目的真实面目。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在工商、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但传销组织改头换面转入一种更为隐藏的方式,例如这个合益鑫项目,就是借着民间互助、民间理财的幌子开展传销行为。对于如何甄别市场中乱象丛生的经济模式,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申献宏提出两种要点:第一就是让人交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本案中的合益鑫项目就是以投资3600元获得项目会员身份获得非法收益;第二点就是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并以发展的下线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只要符合以上两点,那么这种模式实质就是涉嫌传销的违法犯罪行为。
传销活动的危害巨大,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目前除了要防范传统的传销宣传手段,对于日新月异的新式传销手段,还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互联网逐渐普及,一些传销分子利用网络平台,把传销移植到网络上。传销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利用互联网发布传销信息,就是在网上开辟专门网站,集中散步传销信息,诱骗网民上当。这些信息往往以“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股权投资”等面目出现;还有一种是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就是在互联网上发展人员,要求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积分、返利等,并且要求继续拉人加入或发展下线,发展的人数越多,获得的报酬就越多。这些就有可能是网络传销骗局,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误入传销陷阱,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