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移高危行业准入关。对化工、民爆、建筑、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凡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审批;对现有的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予以关闭;对新办企业,未申办安全许可证的,不予办理开工建设行政许可手续,坚决杜绝项目带病上马、先建后批、边建边批等情况。
前移建设项目审批关。在各类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各类安全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坚决杜绝出现各类新的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是不能以赶时间、赶进度为由放宽安全条件,降低安全标准。
下压执法监管惩戒力。对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储存等行为,强化执法监管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十个一批”,即:“通报一批、曝光一批、罚款一批、挂牌督办一批、约谈一批、黑名单公告一批、取消评优资格一批、停产一批、关闭一批、追究行政刑事责任一批”,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