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5日11时许,邯郸市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暴朝辉带领民警杨森、白卫国接大队指挥平台指令,在本辖区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机动车肇事方在看到民警后,神色慌张、语言支吾,引起民警警觉。在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身份证时,磨磨蹭蹭不愿出示。随后,民警将其带到事故中队接受进一步处理,经网上信息核查:机动车肇事方李**,男,1976年9月5日出生,山东省东明县人,系网上逃犯,诈骗80万元后潜逃到我市。事故中队中队长王志广组织办案民警迅速将李**控制,并移交邯山公安分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