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多位市民反映东柳大街南延工程道路虽然开通,但相应的交通信号灯等安全设施不到位,存有交通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以便市民出行。2月29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
据市交警支队调研中心主任李学军介绍,目前,东柳大街人民路交叉口南口暂不具备通行条件,东柳大街南延工程(人民路至和平路段)的标志、标线、信号灯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划、设置工作尚未完成,现在勉强开通后对行人及车辆通行构成了交通安全隐患,市交警支队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也曾多次接到群众反映,并已与该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沟通,建议其尽快改造东柳大街人民路交叉口信号灯,设置东柳大街和平路交叉口信号灯,设置人民路至和平路段标志,施划路口及路段标线;在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落实工作完成之前,尤其是人民路东柳大街交叉口信号灯改造及路口标线施划完成前,对其进行封闭或缩窄为双向四车道,14米宽(机动车道3.5米宽,非机动车道3.5米宽,各两条),并用锥桶或其它设施设置30米以上的中心分隔与机非分隔,以保证交通安全。
据了解,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2012〕171号)的相关规定:今后邯郸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必须按国标和规范同步设计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地下管线部分(含立杆基础和手井)等交通安全设施;公路项目必须按国标和规范同步设计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随后,记者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取得联系,据该局工程处李处长介绍,该工程为2011年中标工程,当时施工内容不含交通信号设施,经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目前,道路标线已完成,交通信号灯施工单位已委托厂家制作,计划3月中旬完成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