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初,王某借了李某(在逃)500元钱外出打工,并承诺三个月后还钱。到了还钱的日子王某分文未挣到,只好硬着头皮跟李某说等有钱了立马还给他。李某乘机提议晚上去偷点玉米棒子卖,挣点外快,二人一拍即合。于是李某驾驶自己的长安牌面包车载着王某去广平县某村踩点,专找那些已装成袋并在家门口外堆放着的玉米棒子下手。为了安全起见,二人在出发前还戴上了帽子和口罩,精心“装扮”了一番。2015年12月13日凌晨,李某驾驶面包车(已卸掉后座)载着王某到时先踩好的地点盗窃玉米棒子7500余斤,并用同样的方式又先后盗窃玉米棒子6500余斤和4000余斤,并将所盗的玉米棒子拉到李某的租住处统一销赃。二人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还是被其中一处案发地对面超市的监控所拍到并有目击者指证,警方根据线索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王某。王某到案后,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经广平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三起盗窃的玉米总价值为11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