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防范。邯郸出台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明确保障措施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为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提供操作性强的法律保障。每年召开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大会,邀请农民工比较多的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会上对违法企业和个人的不良行为公开曝光,并公布了吊销资质、驱逐出邯郸建筑市场等处理结果。
建立邯郸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和解决建设领域“两拖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对领导小组成员职责进行明确和细化,解决困扰多年的部门职责不清和联系不畅的问题。明确规定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建设部门负责对建设领域因拖欠分包工程款、职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并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查处。
中期监管。针对拖欠问题多发生在建筑行业的实际,该市加强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预储金、财政应急周转金等制度,形成了三项机制:“无证据投诉受理”机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案件,即使没有相关证据,劳动监察部门先行受理,帮助解决问题;“闭合清欠”机制,无论是企业还是包工头,一旦发生拖欠行为,建设部门即对其关闭一切业务办理大门,督促企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诚信监管机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记入档案,重点监管,对失信行为,从重处罚。从制度上、机制上、流程上全方位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驾护航。
后期查处。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实行部门属地管理,对欠薪问题筑起“四条防线”。劳动监察、仲裁防线,拖欠事实认定清楚的,由人社部门通过劳动监察执法依法解决,难以举证的,引导农民工通过劳动仲裁依法裁决;建设部门监管防线,发生在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部门通过降低资质、依法逐出本地市场等手段严肃处理;公安严格执法防线,对恶意欠薪案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部门查处;部门联合查处防线,对影响稳定的集体事件,由市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联合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