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学生家长向记者反映称,自己孩子在临漳县第四中学的校园内被其他学生殴打,住院20天有余尚未恢复,学校自称没有责任对此事不闻不问。
1月12日,临漳县第四中学的马校长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有关情况。2015年12月18日15时50分许,第二节与第三节课间,九年级4班的学生张某和2班的郝某在一起活动玩耍时,郝某一脚踢中张某的下体。虽然疼痛难忍,但张某仍坚持回到班里上完课。下午放学之前,张某告诉班主任老师说自己小腹难受,老师因不知道缘由,以为天气寒冷可能着凉了,就让其回家跟家长去医院检查。
12月19日,张某因睾丸水肿入住临漳县中医院。12月22日,因病情较重,张某转至邯郸市中心医院治疗,当天中午做了一侧睾丸切除手术。同时,张某的家长报警。
马校长表示,12月22日晚,学校得知受伤学生张某病情严重后,第二天即派一名副校长和班主任老师等人前去邯郸市中心医院探望,并积极协调学生郝某的家长处理此事。但郝某一方想一次性解决清,不愿意先垫付医药费。由此,导致受伤学生张某的家人情绪比较激动。
对于学生张某受伤一事,马校长认为学校平时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要求每一名学生遵守课间活动秩序,不得打架斗殴、追逐打闹、喧哗推搡等,“学校已经尽到自己应有的宣传教育责任,故在张某受伤害一事中无法律责任。”同时,马校长表示,应由郝某家长承担责任。
对于马校长的解释,受伤学生张某一方表示不能接受,因为孩子毕竟是在校园内受到了伤害,何况还有可能影响到将来的正常生活。目前,临漳县信访局、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正在协调解决此事,受伤学生张某仍在住院治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