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邯郸市民郑先生领到了河北省首张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不动产权登记制度改革在河北省全面推开。
记者了解到,尚未领到新版不动产权证书的市民也不用着急,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的“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原版证书不强制更换,仍然有效。
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将分散在国土资源、住建、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物权进行统一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依据,登记机构、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有利于解决各部门的信息孤岛,机构重叠等问题,进一步减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服务社会、企业和广大群众,同时,有利于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证物权状况的公开和明示,为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