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早上,该县事故科接到报警后,中队长姚海青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勘查现场无任何遗留物,也没有目击证人。民警通过调取附近民用监控发现,11月5日23时53分,一辆车牌号为冀D××××挂的大型货车在由北向南行驶中,将同向徒步行走的行人撞倒后逃逸。民警刚松了一口气时,视频中又出现了另外一辆大型货车,车型、颜色、号牌、装载的货物与肇事车一样,两辆车相隔时间不足3分钟。
为了确定哪辆车才是肇事车,办案民警先后辗转马头、安阳、新乡等地,查找11月5日至6日这两辆车的行驶轨迹。通过细心比对两车尾部特征,再和事故现场车辆相比对,最终锁定肇事车车主为李某。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李某承认了自己的套牌行为,并说出案发当日司机为大名县张某某。目前,车主李某和肇事司机张某某均被拘留。(记者崔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