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拟成立的“国家级引导基金”,邯郸市引导基金出资5000万元,省引导基金出资2500万元,并申请报国家级引导基金4000-5000万元支持,其中今年市引导基金出资4000万元,省引导基金出资2000万元,剩余资金由子基金管理公司募集,并申请国家阶段性参股基金支持。除子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人外,其他单个出资人出资不得低于1000万元。
子基金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子基金组织形式可以为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以支持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子基金对处于种子期的单个企业投资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对处于初创期的单个企业投资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对处于成长期的单个企业投资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不投资于流动性证券、期货、房地产以及国家禁止从事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