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邯郸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邯郸市主城区2015年保障性住房集中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11月22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据悉,今年保障房分配仍将采取电脑公开摇号排序的方式进行配租配售。而今年保障房申请与以往不同的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标准去年是人均可支配收入19149元,今年该标准提高到了22030元(含)以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标准去年是人均可支配收入23936元,今年该标准提高到了27537元(含)以下。
按照保障条件和保障方式,将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二类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
据悉,今年申请保障房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报条件:1.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2.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201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2030元(含)以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201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7537元(含)以下;3.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其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的或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是企业法人、股东、注册个体工商户的不得申报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申报条件:1.年满18周岁;2.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3.在当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为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新就业职工的父母没有资助住房能力。
符合条件的家庭在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由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另外,按照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年度考核”的原则,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填写《邯郸市保障性住房复核表,家庭情况发生变动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向单位所属区(县)住房保障部门领取申请表格,或在www.hdbzf.cn下载。如有疑问,可登录邯郸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网查询,或拨打所在县区住房管理中心电话,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咨询电话:3271271;
丛台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3109578;
邯山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3128470;
复兴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4045606;
邯郸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576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