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交警机动大队四中队的民警在和平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黑色小轿车反常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
民警立即上前对驾驶人进行盘查,结果发现他有酒后驾驶的嫌疑。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驾驶人虽然答应配合,但是每次检测都以各种理由推脱。
由于驾驶人不配合,民警只好将其带上警车准备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路上,通过民警细致的劝解和耐心沟通,驾驶人这才同意配合检测。
测试结果显示,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5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直到这时,驾驶人才道出了实情。原来当天驾驶人的孩子过生日,所以高兴他就喝了点酒。
孩子过生日,作为父亲心里高兴喝点酒这本无可厚非,可关键是喝酒庆贺之后驾驶人不应该酒后驾车上路。这样的行为不仅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更是对家庭和对孩子的不负责任。
为此,驾驶人也为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受到了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