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这次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方法升级改造,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河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及《河北省环保厅关于推行机动车简易工况尾气检测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改造升级的。以前使用的“双怠速”检测法,检测设备简陋、技术含量低,只能单一、定性检测机动车排放HC、CO两种污染物浓度,难以适应国家颁布的空气质量新标准和污染减排的要求。而新省级改造的“简易工况尾气检测法”更能准确、全面、定量、科学检测机动车排放HC、CO和NOX三种污染物质量排放情况,直接体现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推行简易工况法,能够更加有效地加强车辆环境管理,推进污染物减排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据了解,凡依法取得邯郸市牌照的在用机动车辆(含异地环保部门委托的定期检验车辆),按照机动车辆安全技术定期检验期限,在进行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的同时,必须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检测方法严格按照《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3/1800-2013)和《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3/1801—2013)进行检测。凡未取得工况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委托证书》的监测机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尾气监测活动,待取得工况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委托证书》后方可开展检测工作。
实施新的检测方法后,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出具真实、准确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结果。(记者李辉通讯员张建召)
记者从邯郸市环保局获悉,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邯郸市自2015年9月25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