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名县万堤镇的矫正人员王某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特赦。对于马上就要跨入大学校门的王某真是喜从天降,卸下了心里的包袱,以更加愉悦的心情踏入大学校园。
大名县司法局对特赦令的内容进行认真学习,并研究全国人大审议特赦令草案中四类特赦罪犯的范围、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系统沟通交流,在响应特赦大局的形势下,做到与公检法系统步调一致,稳步推进,坚决依照法律法规行事,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王某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优异的成绩,达观的性格,进取的心态,使其成为老师标榜的对象,同学们学习的标兵。然而,一切在2012年5月31日那天发生了大转变。那一天,他和几名同学过生日,席间由于一名同学与另一名同学发生争执,出于同学义气,一伙人把另两名同学打成重伤,达到了伤残等级。由于王某当时不足16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故予以从轻处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这无疑对王某及其家人是一个晴天霹雳,没想到一时的义气举动换来的是如此严厉的惩罚。
初接收王某时,司法人员发现王某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变得沉默寡言。针对王某的实际情况,该县司法局按照“一人一方案”矫正原则,给王某量身制定矫正方案,每周到王某家中谈心,每两周让王某做一次思想汇报,每周不定次数对王某发法治短信,使王某以更加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错误,积极改正,重新做人。此后,王某更加注重自己的言行与修养,注重学习法律条例,积极改造,把改造当作学习的动力,发奋图强。2015年高考,他被石家庄学院录取。
可是收到通知书的那一刻,王某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自己还有四个月的刑期未服完。如何能在保证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定期做好报到和思想汇报工作,何况矫正人员特殊身份的心理阴影还未彻底消除,王某整日愁眉不展。然而在大学报到的前一周,特赦令让王某如释重负。接到特赦相关文件后,司法局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王某,并连夜给他办理了相关手续。司法人员认为,王某属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服刑罪犯。
如今,王某已开始了自己的大学生活。(赵振华呼广龙)
大名县王某本是品学兼优,却因一时义气获刑。就在刑期还有四个月的时候,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