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纪委监察局重申“十个严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日前,邯郸市纪委监察局就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纠正“四风”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具体问题,重申“十个严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取得纠正“四风”工作新成效。
通知强调,针对“四风”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向广大党员干部重申“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收送各种节礼、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同时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违规吃喝或利用机关食堂搞相互宴请、奢侈享受;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福利;严禁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做好公车限行和封存工作。其中,从中秋、国庆前10天起至节日开始,全市各单位须停驶1/3以上公车,所有上路行驶的公车须填写并携带《公车行驶卡》;中秋、国庆假日期间,各单位公务用车须于指定地点加贴封条后统一封存。封车期间公务用车不得在外维修、保养。
通知强调,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部署、调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四风”,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教育、管理和监督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组织精干力量,针对节前、节中、节后易发多发问题,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大规模明察暗访活动。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顶风违纪行为及时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针对个别对“四风”问题听之任之,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将依据《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
市纪委监察局要求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纠正四风工作 日前,邯郸市纪委监察局就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