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早晨6点左右,陈先生到赵苑公园晨练,经过联纺路立交桥南侧时,看到便道上的两棵行道树根部在“咕嘟咕嘟”冒泡。“围着树根下的土刨了一圈小沟,里面倒着像硫酸一样的黄色液体,不断冒出泡沫,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陈先生痛心地告诉记者,两棵树都很粗,如果被人为破坏损伤,实在太可惜了。
记者将情况反映给园林局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处,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查看。经过初步检查,受损的两棵树分别是法桐树和白蜡树,其中白蜡树受损严重。
复兴区绿化所所长郭秀海介绍,受损的两棵树的直径近40厘米,已生长了20多年。树根部的土中被人为倒入了强酸物质,渗入土壤30多厘米,若不及时发现,很可能导致树的死亡。园林工作人员将两棵树根部的土壤挖出,重新培土浇水。郭秀海说,目前,还无法确定这些强酸对树造成的伤害有多大,但能确定的是,一旦造成伤害,将无法进行恢复。下一步,工作人员会密切关注树的情况,根据伤情进行施肥、补液等措施。
在对受损树木进行恢复时,市园林局绿化监察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也对现场进行了查看。该处副处长赵进海表示,两棵树的后面就是几家门市,工作人员向门市人员了解情况,却没有人作出正面回答,门市的监控也不让他们查看。赵进海说:“行道树是城市建设的一部分,属于公共设施,该行为隐蔽性强,性质恶劣,必须严惩!”对此,记者联系了河北正纲律师事务 所,冯家泉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属一般违法行为,可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数额较大或者有其 他严重情节,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目前,监察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已经向派出所报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两棵行道树被浇强酸 园林部门已经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