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报名资格审查流程提交电子版或纸质审查材料的,请于8月10日上午12时前提交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处(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请报名者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信息发布方式采取网上发布和现场发布相结合的方式。峰峰就业创业网(http://www.ffjycyw.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为现场信息发布处,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0—5182288 (区人社局人事科)
0310—5182568 (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电话)
按照《峰峰矿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程序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