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这9起案件共涉及被告人13人,均系被告人在未经工商和环保部门批准,未建任何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情况下,非法从事镀锌件加工生产,利用渗坑、渗井等非法向土地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严重污染了环境。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近年来,邯郸市两级法院加大了对污染环境案件的审判力度。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一审审结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21件32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上的19人。
日前,邯郸市对9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据介绍,这9起案件共涉及被告人13人,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