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关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四大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表现形式名目繁多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主要如: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权、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3.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假借P2P名义,采用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等等。
非法集资“遗害无穷”
一是让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二是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系统风险;三是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造成局部地区社会治安动荡。
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因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关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